Wednesday 25 February 2009

中國江西興起“試離婚”

(中國‧北京)“一時衝動離婚,鑄成終生遺憾。”近日,江西省南昌市一大廈外墻懸挂的一塊大型廣告牌,吸引了過往市民的注意。做廣告的不是婚姻調解機構,而是一家“試離婚”服務中心。

按廣告牌上的聯繫電話,記者找到了位於南昌市3店西路的這家“試離婚”服務中心,稱自己一個好友的婚姻出現了感情危機,想瞭解一下“試離婚”是怎麼運作的。

此中心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,辦理“試離婚”服務必須在夫妻雙方到場且自願的情況下,先簽訂服務協議。

在他出示的一份《試離婚約定》上,記者看到,此協議對夫妻雙方在“試離婚”期間的行為進行了約定,比如有子女的夫妻,在“試離婚”期間子女的撫養問題,由夫妻雙方自由約定。

據瞭解,想離婚的夫妻在簽訂“試離婚”協議時,還得與“試離婚”服務中心簽訂一份協議。中心將在約定的時間內,不定期到府,對分居的夫妻雙方進行婚姻輔導,讓雙方知道離婚的後果,並通過一段時間的冷靜期,最終讓他們放棄離婚的念頭。

據南昌市西湖區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說,登記處幾乎每天都要為五六對夫妻辦理離婚手續,最多的一天達到了對。與以前相比,現在的人離婚都顯得十分“利索”,幾乎都不太願意接受民政部門的調解,15分鐘內就辦妥了全部手續。

南昌市民政局社會事務處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:“平均每天至少有13對夫妻分道揚鑣,這還不包括訴訟離婚的人。”

針對上述現象,江西省社科院社會學研究所所長馬雪松認為,在逐年增多的離婚現象背後,“試離婚”則折射出了社會的一種進步,體現了人們責任感的上升。(中通社)

星洲互動‧2009.02.24

No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